| 标题:街道管理考核检查细则 |
| 街道管理考核检查细则 1、公司垃圾收集清运员必须服从公司和镇新农办的管理,消极对待、顶撞的每次扣10元,严重的可以报镇新农办予以辞退。 2、每月请假超过8天以上的,每超1天,扣罚3元;旷工1天扣罚当日工资,旷工超过3天的,予以辞退。 3、保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1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5)雨、雪后不及时上岗或清理淤泥、积雪不彻底,每次处罚清扫责任人5元; (6)道路浮土明显的,每发现一处处罚清扫责任人3元; (7)路面及绿化带内焚烧树叶和垃圾的,每次每处处罚清扫责任人3元;. (8)分包路段墙壁、电线杆上有小广告的,每次每处扣罚清扫责任人1元;机关单位、商户、住户门前私搭乱建、乱摆乱放、店外经营的,每次每处扣罚责任人2元。 6、环卫公司负责人工作不力或出现较明显的脏乱差现象的,每次每处扣罚30元。 7、环卫公司负责人工作不力,对保洁员管理不严的,每次扣罚30元; 8、垃圾收集车脏污的,每次扣罚垃圾收集清运员5元; 9、垃圾收集车装的过满,垃圾散落的,每次每处扣罚垃圾收集清运员10元; 10、垃圾收集车垃圾在兴华镇垃圾填埋场以外地点倾倒的,每次每处扣罚垃圾收集清运员30元; 11、在每月检查排名中,保洁员排名末位的,扣罚工资30元,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的,予以辞退;月检查排名 ……(未完,全文共909字,当前只显示54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街道管理考核检查细则) 上一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下一篇:201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相关栏目:社区 乡镇社区 管理 督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