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局党组议事规则
区**局局党组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局党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局党组的领导水平,根据《中国_章程》和《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严格执行_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全局利益。在思想上、行动上与_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二)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讨论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意见基本一致的问题当决即决。
(三)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大事集体研究决策,具体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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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的形式,由局党组书记召集主持。
    四、议事程序
    (一)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增减次数,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或局党组书记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局党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工作事项,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对干部的任免、奖惩,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党组成员必须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二)局党组会议由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分管的党组成员报告或介绍议题情况,然后进行充分讨论。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要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必须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的情况。属非决议性议题的,由主持人综合讨论意见,多数人同意即视为通过。属决议性议题的,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意见决策外,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双方的意见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三)局党组会议议题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应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决定处理重大事项决策等应逐项表决。讨论干部问题时,涉及党组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有关成员应当回避。局党组会议议题的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如实记录。
    (四)局党组会议的决定在实施前需复议的,须经半数以上局党组成员同意,并经局党组书记批准方可进行。
    五、议事纪律
    (一)局党组成员对局党组会议作出的分工、决定的事项,切实抓好落实,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工作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向局党组书记建议提请下次党组会议讨论。但原决定未改变之前,应当坚决执行。局党组书记应支持党组成员按照党组会议的分工和决定履行职责,党组成员应积极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局党组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使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二)应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对应b_m的局党组会议的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格b_m,严 ……(未完,全文共2210字,当前只显示13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局党组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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