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生态农业公园管理办法 |
生态农业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态农业公园(以下简称“园区”)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参照其他地区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履行对**生态农业公园的管理。村委会为本办法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农户均应遵循本办法,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六条 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第七条 园区内企业及农户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企业及农户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九条 企业及农户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及农户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十条 企业及农户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村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十一条 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三)运载农业产品、生产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五)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第十二条 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及农户,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第十三条 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 ……(未完,全文共1455字,当前只显示8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生态农业公园管理办法) 上一篇:乡镇“五到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下一篇: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环保 生态 三农 农业讲话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