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副县长在2021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在2021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会议,会议主题是,总结前期我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对下步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根据工作安排,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县政府成立的工作专班,在这次推进会后将集中开展整治活动,对前期治理成果进行督查,对经过前段时间整治仍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再进行深入整治,坚决达到预期专项整治效果。关于下步工作我讲以下意见。
一、要勇于正视存在的问题
截止*月底,我县经批准设立的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家,其中学科类***家,拓展的体育艺术类**家,通过前期的整治已关停**家。同时,目前仍存在一些无证无照的办学现象。
从整治摸排的数据看,我县培训机构总体数量较多,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办学条件差,学生教室、餐厅、宿舍甚至混在一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培训机构师资缺乏,没有相应资格的专职教师,只能用一些没有教学资质的大学生,或者是和在职教师勾连,利用在职教师违规培训。有相当一部分培训机构在收费过程中,没有和学生家长签订合同,即使有合同,但是使用合同文本不规范。有的培训机构自行规定,缴费后中途概不退费,存在霸王条款、广告虚假宣传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信访举报案件源源不断。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下大力气进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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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房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办学场所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予以停办整改。今年上半年,全县成立了由**个部门组成的安全检查组,开展了历时**天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家校外培训机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建立了销号处理制度,要求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再次对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
    (二)办学资质。对既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虽然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只能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培训。要全面审核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看其是否存在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情况;是否存在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情形;是否存在不经批准多个校址办学的情况。
    (三)办学行为。一是培训对象。要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衔接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招收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严禁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二是培训内容。要严肃查处以“国学”为名,传授封建糟粕以及利用z-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未成年人学业负担的违规行为。要严格开展班次、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备案审核,加大定期和随机抽查力度,坚决遏制超前超纲培训等行为。三是培训师资。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及网站公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经查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开设时间不得早于培训学员所在学校对应学段上课时间,线下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五是培训收费。要重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与学生及家长签订的合同、收费标准公示和收退费制度落实等情况。要严肃查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或每科一次性收取超过30课时的费用。要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违规行为。六是培训合同。推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签订行为。要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或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七是信息公示。要严查校外培训机构不把培训师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违规行为。八是招生宣传。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者招生,委托或授权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幼儿园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虚构背景荣誉、夸大培训效果、夸大实力、虚构课程报名人数、虚构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专项整治责任分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字〔****〕**号)、《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编〔****〕**号)、《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编发[****]**号)精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中所担负的具体职责如下:
    教育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
    民政局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及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登记、收费公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坚持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今后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完,全文共4782字,当前只显示265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副县长在2021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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