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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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工委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区直机关党工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范围 1、工委委员会对委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常务副书记对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副书记、委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副书记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上一篇:惩防并举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下一篇: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善于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