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规范*(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督促*(社区)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发动牧民群众采取措施,创造整洁、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实际,特制订*居民“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本责任书责任对象为*辖区牧(居)民户、商铺。责任范围为辖区牧(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门前三包”责任书
  • “门前三包”倡议书

  • 关于进一步强化街道辖区经营业户“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的通知

  • 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动员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 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动员大会上的 表态发言

  • 市爱卫办在“一定三包”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 乡镇关于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报告

  • “门前三包”半年工作总结

  • 公路“三包”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 产品瑕疵与“三包”责任

  • 城区“门前三包”责任书

  • 在全市“门前四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手机“三包”相关问题的思考与探索

  • 手机“三包”规定实施后的问题及建议

  • 、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村容村貌。养殖户在划定范围内规范院落建设,不准私搭乱建养殖院落,违规建立的自行拆除,拒不配合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责任要求

    1.*辖区牧(居)民围绕“门前三包”责任制经常开展自查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负责,改善*环境、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

    2.*辖区牧(居)民自觉接受*(社区)和*人民政府监督。

    3.*政府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监督。

    四、处罚措施

    1.破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乱堆类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由*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未按规定实行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户处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未完,全文共1121字,当前只显示67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门前三包”责任书

    上一篇:“门前三包”倡议书
    下一篇:高校2023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