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
|
本院公诉科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中,虽然没有成文的规范性文件,但在工作实践中,却始终贯彻执行相关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州人民检察院的规定,结合实际作出不同的处理。具体做法如下: 一、 及时审查快结快诉 1、 对于在押的罪行较为严重必须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要求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于10日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这一作法的特点在于,及时诉讼能够尽可能缩短诉讼羁押时间,减轻羁押可能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造成的损害,以及在等待审判中,由于其内心捉摸不定而带来的痛苦和折磨。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因其身心发育不成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上一篇:2006年上半年办公室主任个人工作总结 下一篇:某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阶段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