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取消农业税情况下农村的发展与税收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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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标志性事件,不仅意味着自2006年的第一天起,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被依法取消,还意味着免征农业税的支农惠农政策由此上升为国家法律,数亿农民可以因此而获得更多的实惠。然而,从目前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6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取消农业税情况下农村的发展与税收治理) 上一篇:2006年上半年度县普法工作总结 下一篇:在国际旅游发展论坛上的致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