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发扬“枫桥经验”推进司法资源下沉农村行动的调研报告 | ||
| 县发扬“枫桥经验”推进司法资源下沉农村行动的调研报告 _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县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推进诉源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实现“特邀法官”乡村全覆盖。县法院推行法官挂派村(居)委会和村官融入司法服务两套并行机制,搭建司法服务内外两大平台,将村干部等纳入“特邀法官”队伍,构建了村村有法官的服务网络。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把司法资源从县城下沉到乡村,司法服务也延伸到乡村,乡村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纠纷,方便了群众、减少了诉累。法院与乡村的联系更紧密,群众对法院满意度快速提升。全省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中,**法院排名全市第**。 (三)有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司法资源下沉农村行动后,选派青年法官驻村进行法律辅导,充分发挥司法在乡村治理中引领、规范、保障等作用,树立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法治意识在乡村生根发芽。同时,村干部同时兼任“特邀法官”,基层群众发生纠纷时,通过每村的“特邀法官”联线,将争议置于法治轨道中去解决,矛盾化解方式实现良性转变。村干部介绍,“以前有些村民遇事拍桌子,拍不赢就打,打不赢就上访”,现在有了“特邀法官”,法治观念在农民群众中潜移默化,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性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特邀法官”来自乡村基层组织推荐,大多数是群众认可、能力较强的村干部,但也有的是当地的“强势人物”,其道德品行并没有保障。法官“辅导员”承担着培训并指导“特邀法官”开展工作的重任。法院实施员额制改革后,社会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忙于办案,“辅导员”一般由未入员额的法官助理担任。法官助理多数系近年来法院招录的全日制法律专业大学生,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但缺乏群众工作经验,到了农村存在工作短板。法官“辅导员”有时需要转变角色,老老实实当群众的学生,向基层干部、基层群众学习,增强做群众 ……(未完,全文共1785字,当前只显示10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发扬“枫桥经验”推进司法资源下沉农村行动的调研报告) 上一篇:县审计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 下一篇: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申报材料 相关栏目:经验交流 司法 卫生 三农 新农村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