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全市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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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市商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重庆市委市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全市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一篇:在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知识产权局学习胡总书记重要讲话情况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