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逐步化解村级债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的村级管理费和免征农业税后补助的农业税附加以及财政拨付的其他补助。 第三条 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权属于各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管理。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逐步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实行专户管理、分村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公平、效率与就业 下一篇: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