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开展金融稳定工作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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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这是人民银行在分离主要的监管职能之后承担的一项重要责任。正确认识并认真履行金融稳定的职能,成为各级人民银行在经济金融工作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然而,在基层人民银行的实际工作中,金融稳定工作如何开展,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开展金融稳定工作的思考) 上一篇:2005年第四季度旅_业投资策略报告 下一篇:履职发言(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