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矿务集团创业型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吸引集团公司员工创大业、创新业,促进集团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把企业做大、做强,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创业型人才是指具有开拓创新和创业精神,通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扭亏为盈、盘活资产等创业实践,为集团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集团公司员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是单位或集体创业,也可以是个人创业。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创业不得从事上级明令禁止的关联经贸活动。 第三条奖励原则 1、内部创业与外部创业并重原则;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矿务集团创业型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上一篇:中小企业不需要核心竞争力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系统企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