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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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1、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正副矿长、正副总工程师等;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部长(含副职)、科长(含副职)、安全监察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含副职)等; 3、特种作业人员: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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