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农民企业家孙大午:三农问题之我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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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问题的实质,是权力和资本对农民劳动的限制和剥夺;就业难是因为创业难;发展清障的难点,是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农民穷,是因为农民没有钱,农民没钱是因为没事干,没事干是因为有事没人干,没人干是因为不能干、不敢干。即使农村出几个能干敢干的能人,其结果也是可彰而不可学,而且大都被部门官僚利益同化了。 我们国家的部门法律,严重制约着农村的发展,束缚着农民的手脚。以《土地法》和《银行法》为例,即将在2003年3月1日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明确规定农民承包土地的义务和责任是必须务农。制定这两条法律的初衷很显然是要保护耕地,稳定农业(主要是粮食)生产,因为中国人多地少,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从理论和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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