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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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 第一章总说明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简称《股票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简称《信息细则》)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凡根据《公司法》、《股票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编制中期报告。 第三条公司应当披露本准则列举的各项内容。但是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公司确实不适用的,公司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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