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议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
|
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更是一种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管理的秩序。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巳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具体如何处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 但到底什么是冒充注册商标,哪些行为属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88年1月19日(88)商标字第3号《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解释》和1994年9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标字(1994)第261号《关于贯彻实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冒充注册商标主要表现为商标未经注册,使用人却称其商标已经注;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议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上一篇:关于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下一篇: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