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议审判监督程序案件的立审分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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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另行组成合议庭,再次进行审判的程序。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审判监督程序是在两审终审的基础上,为纠正错误裁判而设立的特殊程序,是对错误裁判的一种救济程序。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习惯地把审判监督程序称为再审程序。可严格地说,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并不完全相同。审判监督程序的范围广,它应分为申诉、再审申请的复查和再审审理两个阶段。 申诉复查阶段是指人民法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在当事人提出申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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