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质疑在校大学生失足可以暂免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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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7日,xx市xx区检察院对xx某大学2000级计算机系学生王某涉嫌盗窃一案决定暂缓不起诉。xx区检察院审查期间,深入学校了解到该生平时学习良好,还有5个月就将毕业。因一时糊涂,盗窃他人手机,触犯刑律。承办小组认为该生还有其可塑性,有挽救的可能。遂提出对该学生实行“暂缓不起诉”(应为“暂缓起诉”----笔者注)考察5个月的意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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