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打假治劣”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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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治劣”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党的“十六”大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的给我们指出了健立健全市场监督与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与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规范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条件。因此,当前对积极探索“打假治劣”加快形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总框架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 现在依靠法律“打假治劣” 规范化、长效化、已成为建立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的重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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