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国法治:既济未济(三)
权利vs权力
2004年,中国公民的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得益于“两会”上的第四次修宪。修改后的宪法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原则,终结了50多年来对私有财产权的傲慢与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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