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盗窃犯罪既遂、未遂标准之探讨

  我国1997年刑法典对盗窃罪犯罪结果的定量标准,采取“数额较大”与“多次盗窃”的双重规定的方式。但对于盗窃未遂的,因难以计算数额,且实际危害一般也不大,所以除了按最高人民法院在同年颁布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产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外,其他不以犯罪论处。因此,区分盗窃的既遂与未遂不只影响量刑处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关于盗窃犯罪既遂、未遂标准之
……(未完,全文共3301字,当前只显示79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盗窃犯罪既遂、未遂标准之探讨

上一篇:浅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完善
下一篇:200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