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萧山五粮液、宜宾五粮液与老作坊酒厂、昌盛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民事判决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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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浙民三终字第8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浙江萧山五粮液系列酒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开发区明华花园。 法定代表人许跃,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孔夏雨,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冯泽周,国浩律师集团(杭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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