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王震故意杀人案辩护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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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杜永浩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杜永浩律师担任其二审阶段的辩护人。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采纳。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震出于报复,与同案犯侯常生用细钢丝将被害人洪玉珍勒死,用被子闷堵被害人王熙鑫的口鼻,致其窒息而死。据此,一审法院判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8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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