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王进权贪污税款案”的反思

  “王进权贪污税 款”一案到现在大概可以盖棺定论了。作为王进权本人,是人生中最大的不幸,是一场灾难,而对于丽江地税,它意味着什么?大家不想说什么,也不愿说什么,因为大家都很聪明、很实在、与时俱进嘛!有一个“无期徒刑”的王进权就足唉。在表面上、形式上做做文章,避重就轻,找找客观原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算了。但是,作为一个老地税干部,一个老监察人员,我在此斗胆多说两句,说得不对之处,请各位领导见谅,并多多批评指教。
  一、“王进权贪污税款案”的发生不是偶然的
  大家可以回顾一下丽江地税成立至今的九年间(1994年6月——2003年6月),我们的身边发生的(已查处的)十六起违法违纪“案件”:有永胜的,有丽江的,有宁蒗的,有正式干部,有临时助征人员。还有没有未被发现,没有得到处理的呢?谁敢保证说没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1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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