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国家赔偿申请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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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男,73岁,蒙古族,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郭建平 职务:县长 住所地:××县××××镇 请求事项: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磴口县人民政府因违法行政给赔偿请求人杨玉林所造成的一切损害依法承担和履行国家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1995年1月1日,本人响应××*盟委、行署和××*县县委、政府关于开发乌兰布和沙漠的决定,怀着一腔报国之心,与磴口县沙金苏木签订了定开发治理额尔特坑南沙滩1000亩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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