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浅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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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是指“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类型。”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治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与整体把握而形成的一系列理性的基本观念,是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对法律价值的解读而形成的一种认知模式。 在中国的历史上,居于指导思想的往往是一种实用主义、经验主义、功利主义的思想,很少在精神层面上思考问题。由于欠缺高远的理念指导,在制度建构和改革过程中,往往显得理念准备不足、甚至完全没有经过理念上的论证。纵观中国的法律,历代法律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局限于立法技巧、编纂体例、实施方法等经验实用性领域,而无法朝着法的价值的高层次发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浅思) 上一篇:毕业实习报告(城建环保) 下一篇: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 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