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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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实现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高效灵敏的教育信息系统,做好全市教育信息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和《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工作是全市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迅速客观地反映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 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 信息工作应当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反映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让更多的孩子接受更好地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新对策。 第五条 信息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和基本任务: (一)收集、筛选、核实、加工、整理、综合、分析、传报各类信息; (二)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提出信息调研课题,组织开发高层次信息;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上一篇: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教育志愿者行动”的试行意见 下一篇:努力营造教师的精神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