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
|
一、优化创业环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新办中小工业企业,有关部门要切实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全面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告知承诺制;各镇乡、街道要建立和完善项目代理制度,为企业提供办理项目申报、工商登记等服务。除工本费外,新办中小工业企业所涉及的登记类收费县收取部分一律免缴;由自然人及非工业企业投资新办中小工业企业的,经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市工商局宁海分局等有关部门核准后,自投产之日起2年内免缴地方各类基金及附加。 二、扩大发展空间。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在各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党员树立“八荣八耻”心得体会 下一篇:自主·自强·自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