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兼顾受害人利益 促进社会和谐(监狱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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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般意义而言,监狱行刑的基本效用在于:通过对罪犯的引导、教育、矫正和转化,使之回归社会后不再违法犯罪,做守法公民,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价值;通过对罪犯人身_和其他部分公民权的暂时剥夺或限制使用,并相应采取一些与其罪行相适应的惩罚措施,对社会潜在的犯罪人_形成威慑和遏制作用,对普通公民形成警示和教育作用,实现刑罚的一般预防价值;进而减少整个社会犯罪现象的发生,保护全体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的持续稳定,让全体国民生活在一个政治昌明、民风淳厚、祥和安宁的理想氛围之中。 从行刑趋向、行刑效果和行刑的影响力看,监狱工作都必须要坚持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积极倡导“刑罚人道主义”,明确罪犯在改造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其人格,保障其人权,晓之其法理,感动其内心,因人而异地制定并优化对罪犯的改造方略。否则,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兼顾受害人利益 促进社会和谐(监狱工作)) 上一篇:对监狱工作科学化建设的思考 下一篇:浅谈如何提高女检察官的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