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试行方案(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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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范围 适用于本省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创建文明县城(区)活动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考评。实行届期制,原则上两年为一届,申报条件中涉及有关数据的,以该届期的第一年统计为准;考评中涉及有关数 据的,以该届期的第二年统计为准,第一年统计作为参考。城市、县城(区)的考评范围主要是市区或县城,行业的考评范围为全行业。对方案中有关指标的设定,在两个届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试行方案(节选)) 上一篇: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下一篇:某市扶贫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2006-200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