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应把握的六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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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遵循的法律、政策依据 法律依据:两法两办法。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政策依据:3个文件。1、中办2002年下发的中办发14号文件;2、2004年下发的中办发17号文件;3、2004年苏办发23号文件。 苏办发[2004]23号文件的主要精神: (1)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形式。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2)选举前进行财务审查。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本村财务进行审查并张榜公布。 (3)选民登记。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同时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过细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 (4)提倡“一肩挑”。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参选村主任。 (5)竞选。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6)选举方式。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应把握的六个问题) 上一篇:积极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下一篇:校园安全工作现场会汇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