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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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英文名称为“financial society of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第二条 本会是深圳地区从事金融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组织深圳金融行业和社会金融研究力量开展经济、金融理论研究,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政策、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理论和金融业务水平、促进深圳金融业发展。 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深圳市民政局;本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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