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收获 |
|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收获) 上一篇:我学《未成年人保护法》体会 下一篇:孟二冬:真正的学者—孟二冬事迹学习心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