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针争做执法的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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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求,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为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学习,解决自己在执法工作中的不足,争做执法的模范,为此作到: 一、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政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高检院、省院和分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出了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针争做执法的模范) 上一篇:“弘扬当代新长征精神”主题交流会引发思考移动用户 下一篇:怀念父亲——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