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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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九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是我市查办违法违纪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机构和议事机构。 第三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协调小组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审计局局长为协调小组成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协调小组会议召集人。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由市纪委分工案件检查作的常委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各指定一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第四条协调小组会议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工作制度) 上一篇:医生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演讲稿 下一篇:十一五我与农科院共同成长演讲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