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预售楼盘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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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双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支持住房建设,确保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期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就提供“ ”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期房贷款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新编门牌使用批准书、股东会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认可决议和本企业、投资企业和承销商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甲方派专人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财务状况和预售情况进行了解,乙方应如实提供,积极配合。 二、甲方在本合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6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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