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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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委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组织的领导,制定工作措施、规划。 二、负责对全委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协调、监督,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监督,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五、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 六、落实安全保卫、防范制度,防止各类盗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认真及时办理本单位党支部和上级平安创建领导机关交办的平安创建有关事项,并将办理的情况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职责) 上一篇:舞活旅游龙头,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下一篇:大学生江泽民文选读后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