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车辆管理及考核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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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车辆使用规定 a)管委会所属由办公室管理的车辆主要为管委会领导及公务活动提供服务。 b)为管委会领导服务的车辆原则上由领导同志直接派车。车辆待用时,其驾驶员应在车队待命,保证随叫随到。领导出差不使用车辆时,驾驶员应正常上班,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c)管委会机动车辆由办公室行政处统一安排,出车到本市以外地方,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同意,未经允许,车队不得擅自派车。 d)办公室安排的车辆,行车日程和路线按行车计划执行;改变行车计划的,应告知办公室行政处。车辆返回后,驾驶员要立即归队,车队负责人应及时向办公室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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