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高校社团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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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传播与管理学院 学生组织(分团委、学生会、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康庄学生组织的管理,建设文明校园,服务学院教学改革,发挥学生组织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学生活动,提高活动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对学生活动实施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组织是学生组织起的群众性团体,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学校支持和鼓励组织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服务。 第三条学校禁止非法组织活动,禁止出版非法刊物。一切组织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活动。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组织管理_。二级学院成立学工组、学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4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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