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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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百乡扶贫攻坚计划"总结 下一篇:关于开展建设“平安xx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