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合理适用简易程序 体现法院司法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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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适用简易程序体现法院司法为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2003年7月4日通过,这对承担着大部分民事案件审理任务的基层法院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喜事。但基层法院对一审民事案件如何合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充分利用审判资源,有效的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真正体现人民法院的“公正与效率”问题,很是值得探讨。2003年《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我院本着便民、为民、利民的思想,在民事案件审理中认真、合理适用简易程序,取得了显著效果,并对如何更好的适用简易程序作了深入的探讨和实践。 一、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司法实践 《若干规定》就适用范围、起诉与答辩、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宣判与送达及其他六个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该规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合理适用简易程序 体现法院司法为民) 上一篇: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下一篇:发展有限公司感应卡售饭管理系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