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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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出了“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对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思考) 上一篇:浅谈对检察机关控申工作的再认识 下一篇: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