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强化孕情跟踪管理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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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孕情跟踪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持证人员的孕情管理,严格管理持证人员孕情,确保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双女户任务,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持证人员管理 1、凡申请生育办证的育龄夫妇自领取《生殖保健服务手册》起,即纳入“单月访,双月查”范围。 2、对参加孕情检测的育龄妇女,b超员要严格审核查体本、证件,及时核定孕情,对核定的孕情,及时告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强化孕情跟踪管理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关于在全镇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