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党委书记公开推荐直接选举试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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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适用范围和选任原则第一条为扩大党内民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xx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乡镇党委书记职位出缺或乡镇党委换届时,乡镇党委书记一般应当采取“公开推荐、直接选举”(以下简称“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指派乡镇党委书记的,应向市委组织部说明理由。第三条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依法办事原则。第二章任职条件和报名资格第四条乡镇党委书记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第五条报名参选乡镇党委书记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2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乡镇党委书记公开推荐直接选举试行办法) 上一篇:关于在市直学校开展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下一篇:师德教育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