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清理限制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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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限制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国法〔2006〕12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经贸委关于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通知》(浙府法发〔2006〕14号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清理限制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 上一篇:读江泽民《“三讲”教育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新探索》的体会 下一篇:县长在2006年项目工作暨项目促进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