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人大《消防法》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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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2006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2006年8月8日由县人大党组副书记艾尔肯.塔里甫任组长,法制委负责人阿不都卡德尔.恰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一名自治区人大代表,三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三名县人大代表及工作人员,抽调的相关单位领导共16人组成检查组,对新陆商厦、新华超市、好家乡超市、石榴宾馆地下游戏室、幸福路、电力宾馆、石油公司中心加油站、中心广场旁的餐厅、东买勒加油站、乔戈里宾馆、零公里轧花厂等重点单位和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消防科向检查组汇报了依法监督管理消防工作的情况。检查组通过听取各单位、企业负责人汇报,实地查看消防器材的完备情况、察看档案,对单位、企业员工进行抽查,与群众交谈等,了解了消防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人大《消防法》检查报告) 上一篇:县健全效能投诉机制的几点做法 下一篇: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现状与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