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卫生院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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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根据国务院令第351号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发布的相关“办法、标准、规定”,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西渚卫生院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2、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和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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