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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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治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天心区机关效能过错责任追究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奖励惩戒相结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镇机关各部门、镇属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及借调人员)。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树立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第四条机关效能建设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 上一篇:团市委机关系统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下一篇:真抓实帮 山乡旧村绽新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