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汽车市场监管工作探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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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先后出台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目的是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激励和引导贸易企业不断创新,提高水平,推进汽车商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工商部门是较早参与汽车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国家两部规章的出台,为我们在汽车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汽车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几个问题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问题。汽车品牌销售的核心内容是授权销售,经营者只要得到汽车供应商的品牌销售授权,并符合《办法》有关规定,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就可经营该品牌汽车。这样,一些原来具有小汽车经营权但未取得品牌汽车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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